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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编者按:
近日,综合开发研究院(中国·深圳)前海分院副院长、可持续发展与海洋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振宇研究员在香港《大公报》(2025年12月16日)上发表观点,提出“香港与广东尤其是深圳,在科研、生态、旅游资源具备整合条件。深圳和香港可以围绕大鹏、吉澳岛、东平洲等区域,在帆船赛事、游艇自由行、邮轮便利通关等方面率先探索制度创新,为香港到港邮轮进入内地提供更便捷通道”,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对此建议做出肯定性批示,胡振宇研究员就此建议撰文做进一步说明。
一、必要性:服务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
粤港琼深度协同、深港融合发展,本质是服务国家海洋强国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、制度型开放等重大战略,需通过破解区域发展瓶颈、培育海洋经济新质生产力来渐次实现,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。
(一)海洋强国战略的核心支点
海洋强国的核心要义在于掌控海洋资源配置权、产业主导权与国际规则话语权,粤港琼协同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路径。
从国家布局看,广东连续30年海洋生产总值登顶,深圳着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,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5409亿元,达全省四分之一,深海装备、智能港口等领域技术领跑;香港作为全球第四大船舶注册地,海事服务覆盖全球100余个港口,港口国监督滞留率仅0.69%,是链接国际航运规则的关键枢纽;海南封关后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、印度洋的开放门户,“零关税”政策覆盖原油、航材等关键领域,为海洋资源开发提供政策红利。
三地协同构建“湾区研发+香港服务+海南转化”格局,既能突破深海采矿、可燃冰开发等“卡脖子”技术(深圳与青岛、上海联合攻关的 6000米深海采矿装备已实现海试),又能通过香港的国际网络输出中国标准,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“硬实力+软实力”双重支撑。
(二)制度型开放的实践探索
在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的背景下,粤港琼协同是我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试验田。香港的自由港制度、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经验、海南自贸港的“一线放开、二线管住”政策,形成了“三重制度叠加”的独特优势。深港在前海试点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,26类香港专业人士备案执业已落地,海事仲裁、船舶登记等领域正对接国际标准;粤琼探索“零关税”政策与产业政策衔接,徐闻国际物流园“前置查验”模式,这些实践既能为我国对接CPTPP、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累经验,又能通过规则互认、数据跨境流动等创新,打造制度型开放的“中国样板”。
(三)双循环格局的枢纽构建
粤港琼地处南海航运通道核心,是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天然枢纽。广东作为制造业大省,拥有完整的海洋产业体系和强大的供应链保障能力,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;香港是全球金融、航运中心,是国际资本与国内市场的对接桥梁;海南封关后成为 “境内关外”开放高地,6600余个税目“零关税”商品为双循环提供政策红利。
三地协同可打造“东盟-海南-广东-中亚-欧洲”海铁联运通道,推动大宗商品、跨境电商货物高效流通,同时依托深海科技、远洋渔业等产业,深化与太平洋岛国的合作,拓展我国海洋经济的国际发展空间,实现“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”。
(四)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
海洋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爆发点,其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区域协同。广东(深圳)在海洋电子信息、海工装备等领域形成产业优势,水下机器人专利申请量占全国30%;香港在航运金融、海事法律等高端服务领域积累成熟经验;海南拥有广阔的海域空间和热带海洋资源,是深海试验、海洋旅游的理想载体。
三地协同可破解“广东产业强政策弱、香港服务强空间少、海南政策强产业弱”的短板,形成“研发-转化-应用”全链条生态,推动海洋经济从“规模扩张”向“质量效益”转型,契合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。
二、紧迫性:全球化变局下的机遇窗口与现实挑战
当前,全球化受阻、国际竞争加剧、国内区域协同压力凸显,粤港琼协同发展已进入“不进则退”的关键窗口期,必须抓紧突破,抢占先机。
(一)全球化受阻下的国际竞争倒逼
全球海洋经济领域的规则争夺、技术封锁、资源博弈日趋激烈。在深海科技领域,欧美国家垄断深海采矿装备核心技术,挪威Equinor等企业全球布局,我国若不加快区域协同,将错失深海资源开发的战略机遇;在航运规则领域,国际海事组织(IMO)2025年船舶能效指数(EEXI)提升20%,绿色航运成为竞争焦点,而深港在船舶登记、船员资质互认等方面仍存在制度差异,粤琼在绿色燃料加注、碳汇交易等领域尚未形成协同,若不及时突破,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。
(二)海南封关后的机遇窗口不容错失
2025年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后,将进入政策红利集中释放期。但当前海南面临产业基础薄弱、人才短缺、技术支撑不足等问题,若不能与粤港形成高效协同,封关政策红利难以转化为产业竞争力;反之,若能抓住未来3-5年的窗口期,依托广东的产业和科技、香港的服务和网络,海南可快速培育深海装备测试、远洋渔业、海洋旅游等特色产业,形成“政策+产业+服务”的叠加优势,否则将错失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机遇。
(三)区域协同的现实短板亟待突破
当前三地协同仍存在多重堵点:制度层面,深港海事规则对接不充分,粤琼政策衔接缺乏系统性,跨区域监管存在信息壁垒;产业层面,深港海洋产业分工不清晰,粤琼产业链协同深度不足,同质化竞争风险显现;要素层面,高端海洋人才分布不均,海洋基础设施共享不足,数据、资金等要素流动不畅。
这些短板若长期存在,将制约区域整体竞争力提升,甚至可能形成新的区域壁垒,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相悖。
(四)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时间压力凸显
深海科技、绿色低碳、数字经济是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方向。当前,我国深海采矿装备国产化率虽已超90%,但核心软件、精密元器件仍依赖进口;海上风电、绿氢等绿色能源产业融合尚处于起步阶段;数字海洋建设面临数据跨境流动、安全管控等挑战。
国际上,美国、挪威等国已在这些领域形成技术优势,若粤港琼不能协同攻坚,将错失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关键期,难以在全球海洋经济价值链中占据高端位置。
三、可行性:制度、产业、基础、生态的多重支撑
粤港琼协同发展具备坚实的制度基础、产业互补性、基础设施支撑和创新生态保障,其可行性已得到实践验证,具备向纵深推进的良好条件。
(一)制度政策叠加的坚实基础
三地已形成“自贸港+自贸区+自由港”的制度矩阵:海南自贸港“零关税、低税率、简税制”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政策红利;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片区在跨境服务贸易、投资便利化等领域积累了21项可复制的制度创新成果;香港作为全球自由港,在航运金融、海事仲裁等领域拥有成熟的国际规则体系。深港已试点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,粤琼已建立海关“信息互换、监管互认、执法互助”机制,这些制度创新为协同发展提供了有益参照。
(二)产业资源互补的天然条件
三地产业优势形成完美互补:广东聚焦海洋科技研发、核心装备制造,深圳拥有招商局重工、中集海工等龙头企业,深海采矿装备试采最大作业深度达6000米;香港聚焦高端航运服务,海事仲裁案件占亚太28%,船舶注册量达1.28亿吨;海南聚焦政策落地、场景供给,拥有2000平方公里深海牧场海域、深海科考码头等独特资源。
实践中,深港联合打造的“前海深港软件湾”“人工智能集聚区”已成为数字服务贸易新增长极,粤琼共建的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累计引进企业超50家,总投资超270亿元,印证了产业协同的可行性。
(三)基础设施互联的初步支撑
三地已形成以港口、交通、数据为核心的基础设施网络:港口方面,深圳港、香港港、海南洋浦港构成粤港澳大湾区与南海的港口集群,2024年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达3338万标箱,香港港船舶注册量全球第四;交通方面,徐闻港已升级为全球最大客货滚装码头,“三亚-湛江”直升机航线、徐闻-海口无人机物流航线已开通,“一小时海峡经济圈”初步形成;数据方面,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已投用,海南与香港实现海底光缆直连,为数字海洋建设奠定基础。深圳现代海洋产业试验场(大鹏、深汕、南山三大片区)、粤琼联合物流园等设施进一步强化了协同支撑。
(四)创新生态协同的良好氛围
三地已构建多层次的创新协同生态:科研平台方面,深圳拥有86个涉海创新载体(其中国家级5个),香港大学、香港科技大学在深海微生物、南海环流建模等领域居国际领先,海南拥有中国科学院深海所等顶尖科研机构;人才方面,深圳通过“孔雀计划”吸引全球高端海洋人才,香港拥有丰富的国际化专业人才,海南已出台专项人才政策;资金方面,深圳加快设立海洋产业基金,成立并运作深圳绿色航运基金、前海中船智慧海洋基金等专项基金,香港拥有充裕的国际资本,海南享受绿色金融政策支持。产教科创新联合体、跨市人才大市场等合作模式,已在深青、深港合作中取得成效,可为粤港琼协同提供借鉴。
四、对策建议:以制度创新为核心,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
立足海南封关机遇,以制度创新破解壁垒,以产业协同培育新质生产力,以基础设施互联强化支撑,以机制完善凝聚合力,推动粤港琼协同向更深层次、更广领域发展,打造区域协同的“国家样板”。
(一)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,构建规则协同体系
深化海事规则对接先行区建设。依托前海自贸片区,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,推动船舶登记、海事仲裁、船员资质等领域对接国际标准。借鉴《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》,试点深港游艇“三税全免、全年停泊”,推行港澳游艇“定点停靠、就近联检”,通关时间压缩至15分钟内。
建立粤琼政策衔接清单制度,梳理“零关税”“双15%所得税”与广东产业政策的契合点,实现“一次申报、两地认可”。
创新数据跨境流动机制。扩容升级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,试点“海洋科研数据安全流动白名单”,覆盖海洋环境监测、船舶调度等应用场景。联合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大数据平台,整合粤港琼三地港口运营、物流运输、生态环境等数据资源,制定数据安全与流通标准,为智慧港口、智能养殖等场景提供支撑。
推进要素流动便利化。建立粤港琼海洋人才互认机制,香港专业人士(税务师、建筑师等)在三地备案即可执业,深圳“孔雀计划”、海南人才政策惠及三地协同项目。探索跨区域税收分成、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异地统计模式,设立粤港琼海洋经济协同发展基金,重点支持深海科技、绿色能源等项目。
(二)以产业协同为重点,培育高质量发展集群
构建“研发-转化-应用”全链条协同。广东聚焦深海科技研发、核心部件制造,依托现代海洋产业试验场为海南提供技术支撑;香港重点发展航运金融、海事服务、国际仲裁,为产业提供高端服务;海南聚焦深海装备测试转化、油气开发、海洋旅游,利用封关政策优势承接广东产业转移。共建深海科技联合实验室,攻坚深海采矿装备核心部件、可燃冰商业化开发等“卡脖子”技术。
培育三大特色产业集群。一是深海装备集群,以深圳、香港、洋浦港为核心,发展水下机器人、智能船舶、深海采矿装备,推动>6000米深海采矿装备产业化;二是绿色能源集群,推进“海上风电+海水制氢+海底数据中心”融合发展,在海南布局绿氢制储运基地,在深圳建设风电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中心;三是海洋文旅集群,整合深圳大鹏半岛、香港海洋公园、海南三亚等资源,打造“跨境跳岛游”精品线路,推动游艇自由行提质扩容。
避免同质化竞争。明确三地产业分工:广东侧重研发制造,香港侧重高端服务,海南侧重场景应用与政策落地。建立产业协同机制,定期发布产业需求清单,引导企业差异化发展,避免港口物流、海洋旅游等领域的无序竞争。
(三)以基础设施互联为支撑,强化协同保障能力
完善立体交通网络。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规划建设,优化徐闻港与海口新海港“一峡双枢纽”格局,加密“湛江-海南”集装箱航线。拓展跨海峡低空物流、直升机航线覆盖面,完善“海空铁”多式联运体系,实现“一小时海峡经济圈”全覆盖。
共享科研与产业基础设施。整合深圳现代海洋产业试验场、海南深海观测平台、香港高校科研设施,建立跨区域共享机制,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、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。共建深海科考联合平台,共享“奋斗者号”运维基地、深海科考码头等资源,联合开展南海深部科学考察等国家重大项目。
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。加快5G、物联网在港口、海洋牧场等场景的应用,建设“粤港澳海洋数字孪生系统”,覆盖深圳湾、珠海淇澳岛、海南三亚等区域,提升灾害预警、港口调度效率。推动海南海底数据中心与深圳超算中心算力互联,构建“算力+数据+应用”的数字海洋生态。
(四)以机制创新为保障,凝聚协同发展合力
建立多层次协调机制。成立粤港琼海洋经济协同发展领导小组,由三地政府分管领导牵头,统筹推进战略规划、重大项目落地。建立城市间常态化沟通机制(如广州-海口、深圳-香港-三亚),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具体问题。
创新合作模式。推广“飞地园区+数字赋能”模式,在海南洋浦港设立“深港琼海洋产业飞地”,深圳企业入驻享受海南政策红利,研发环节留在深圳。组建产教科创新联合体,整合三地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资源,开展重大课题联合攻关,联合培养海洋高端人才。
强化风险防控与生态共护。建立跨区域海洋生态联防联控机制,联合开展红树林修复、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,共建南海生态保护屏障。探索蓝碳交易机制,制定海洋碳汇计量标准,推动红树林、海洋牧场碳汇项目纳入全国碳市场。建立深海科技项目风险补偿机制,降低企业研发风险。
(五)以全球治理为导向,提升国际话语权
参与国际规则制定。依托香港的国际网络,联合推动深海采矿环保标准、绿色航运规则等国际标准的制定,将中国方案纳入国际海事组织(IMO)、国际海底管理局(ISA)框架。举办国际深海探索论坛、粤港澳大湾区游艇锦标赛等活动,提升三地在全球海洋领域的影响力。
推动技术与标准输出。依托“一带一路”,向东南亚、太平洋岛国输出深海装备、港口建设技术和标准,深化与这些地区在海洋清洁能源、远洋渔业、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合作。建立粤港琼海洋技术国际培训中心,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海事培训、航运服务等公共产品。
深化国际合作。吸引国际海事组织(IMO)华南中心、国际海洋学院(IOI)大湾区办事处等机构落户在线炒股配资必选,积极参与“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”(简称“海洋十年”)行动。联合香港、海南开展跨境金融创新,推动航运燃料人民币计价结算,提升我国在国际能源市场的定价权。(封面图来自新华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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